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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前彩票离婚后中奖奖金归谁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23: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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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奖金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苏某是彩票的共同出资人,故仍有权要求分割奖金。具体理由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外,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先应该明确,彩票本身并非财产,而是一种合同凭证,是彩民购买彩票时彩票发行中心与彩民签定的一个射幸合同的凭证。在射幸合同这种合同关系中,彩民能否获得一定的奖金是不确定的,彩民持有彩票这个权利凭证,享有一种期待利益。 本案中,彩票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故应当认定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苏某正是基于共同出资而与陈某同为与彩票发行中心签订射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彩票中奖后,苏某与陈某共同享有要求彩票中心支付相应奖金的权利,而不应由陈某独自享有,故陈某在取得八千元奖金后,苏某有权要求分得其中的四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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