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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离婚的时间规定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28: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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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作出最长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的时间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 一、给予婚姻登记机关充足的时间作全面、细致的调查,保证离婚质量,防止草率离婚; 二、婚姻登记机关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最长为一个月,也促使其及时、快捷地作出决定,不致于久拖不办; 三、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也有一个更充分的考虑时间,对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的时间,争取重归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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