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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死亡,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28:5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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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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