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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0: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下列人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1)未成年子女;
2)直接
抚养
子女的父或母;
3)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
抚养
、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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