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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0: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下列人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1)未成年子女;

    2)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3)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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