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婚姻登记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1:0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婚姻登记员按以下程序办理结婚登记:

    (一)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