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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军人提出离婚有何限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2: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不论男女),需经原告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否则不得提出离婚,也是对婚姻关系另一方的保护。《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
感情破裂
,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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