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子女对父母有些哪义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3:0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