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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婿借款不打借条岳丈要账上法庭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35:1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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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应当清偿,本案原、被告双方的债务产生于二00一年元月份,当时的王公子是从处地回来,认识了吴先生的女儿霞,办理了结婚证,还要请客人们庆贺一下,由于王公子的家里人均下岗,经济困难。一时拿不出钱来请客。正在困难之时,岳父就申出援助之手,借给王公子20000元钱给办婚事请客,吴先生为求心里平就让自已的女婿写了一个借条,借期约定为六个月。 婚后二人为过好日子,也购买了出租汽车,积极偿还外债,由于生意不好,出租车的生意赔了,一时又还不清岳父的钱。为这事小二口儿还生了一场气,可岳丈大人为了面子,在讨要未果的情况下,诉之法院。要求女婿偿还借款。经审理进行调解。作出了上述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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