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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用短信执结抚养费纠纷案
作者:马秀松  文章来源:德清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1 23:00: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08年11月19日,县法院执行局副庭长章溯对一起异地难执行的案件,通过短信向远在深圳的被执行人析理疏导,最终打动了被执行人,成功调解了一起夫妻离婚后棘手的子女抚养费案件。

  家住新市镇的阿强与阿英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2002年结婚后生活很幸福。2005年,阿英单独去了深圳小姐妹开设的公司里上班后,阿强不时听到关于妻子的风言风语,随即婚姻亮起了红灯。矛盾产生后,双方多次争吵,后来阿英连过年都不愿回家,夫家打去的电话一概不接,对5岁的孩子生活不管不顾。

  阿强2007年向县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协议——儿子归阿强抚养,阿英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半年支付一次;医药费、教育费各承担一半。

  2008年6月底前,被执行人阿英应支付半年度抚养费1800元。由于申请人阿强多次催讨无果,8月2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被执行人远在深圳、来往费用大、案件执行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章溯再三考虑后决定用电话联系对方,但又经常联系不上。章溯随即想到用短信与对方联系。

  刚开始的那几天,阿英接到短信后态度十分坚决,回复中流露出对婆家的不满,认为离婚后精神上受到了打击,经济上感到吃亏。

  在两个多月的短信沟通过程中,法官从缺失母子情、母子血脉关系和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等方面,给阿英进行了耐心疏导,逐渐解开了对方心头的疙瘩。11月15日,被执行人阿英如数将1800元抚养费汇到了县法院。4天后,阿强拿到了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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