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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出走,如何办理离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都市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9 20:50: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杜女士反映:老公因婚外情离家出走,迄今已经1年半了,杳无音信,这种情况下我怎样才能起诉离婚?
  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所以,你可以直接在你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找不到对方的确切地址,起诉后可以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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