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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会见室响起法槌声
作者:韩浩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9 23:08:2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1993年秋,22岁的睢宁县庆安镇耿庙村姑娘金某与25岁小伙朱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同年11月6日,两人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并于1994年3月21日补办结婚证。2000年6月,朱某因犯盗窃罪,被江苏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关押在南通监狱服刑。这时,他们的儿子刚刚三岁。
  为了不让孩子纯真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伤害,金某忍受生活的磨难,独自一人支撑着少了脊梁的家庭,这一忍就是九年。

  如今儿子已经读了初中,丈夫也因多次减刑还有5年即服刑期满,妻子九年的辛酸和痛苦终于按捺不住,于2008年8月21日向法院起诉离婚。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的胡海北副庭长根据特事特办的原则,在南通监狱开庭审理了这桩特殊的离婚案件。

  10月6日一大早,主办法官和书记员等一行3人驱车八百余里,在南通监狱第13监区接见室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又对原被告从情、理、法等几方面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说服工作,使双方当事人深受感动,虽未能使金某和朱某和好如初,但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婚生一子有被告方抚养,但在朱某出狱前由原告代为抚养,原告以其婚前及婚后共同财产折抵抚养费……

  走出监狱的大门,结束了近十年死亡婚姻的金某脸上露出了迟来而又疲倦的笑容。原告律师也因长时间坐车非常疲惫,强烈要求休息一天。但胡庭长考虑到休息一天将耽搁第二天的工作,决定立即连夜赶回睢宁。就这样,往返近1700里的行程当天结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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