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广西高学历女性离婚比重是男性两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26 20:47: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获悉,广西离婚人口占已婚人口的比重总体上随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增大,高学历女性离婚比重是男性的两倍。

数据显示,高中和大学专科的离婚人口比重较大,分别为2.78%和2.73%,随后为研究生和大学本科,分别为2.45%和2.39%。分性别看,男性离婚人口比重总体上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降低,而女性离婚人口比重总体上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提高。特别是高中以上学历的女性离婚人口比重较高,均超过3%,明显高于男性。

据统计,2010年广西离婚人数为41.97万人,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1.17%,占已婚人口比重为1.7%。2010年离婚人数是2000年的1.58倍,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比2000年提高了1.05个百分点。其中男性离婚人口为25.22万人,女性离婚人口为16.76万人。从性别比来看,男性和女性离婚人口分别占离婚人口总数的60.07%和39.93%,男性离婚人口是女性离婚人口的1.5倍。

统计显示,45—54岁年龄段人口离婚比重提高幅度较大。分年龄看,15—49岁各年龄组的离婚人口占已婚人口的比重呈逐渐上升趋势,至45—49岁年龄组离婚人口比重达到最大值,占已婚人口的比重为2.22%。50岁以上各年龄组离婚人口比重呈下降趋势。与2000年相比,2010年各年龄组的离婚人口比重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其中45—49岁、50—54岁年龄组的离婚比重提高的幅度最大。分性别,男性人口的离婚高峰期为25—39岁,女性人口的离婚高峰期为45—49岁。同时,城市离婚人口比重高于镇和农村。

专家指出,2000—2010年十年间广西离婚人口增加较多。离婚率的上升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婚姻生活质量的要求在提高,一方面也反映了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使人们可以更独立地追求感情生活。专家建议在维护合理、合法婚姻权利的同时,应当倡导一种能适应社会变化、和谐稳定的家庭生活理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