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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没分割不能离婚?福田法院试行先判离再分财产
作者:包力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5/19 22:03:2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记者昨日从福田法院获悉,该院建立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分别裁判模式:法院先行就离婚、子女抚养进行裁判,夫妻财产部分可待查明事实后另行裁判。

根据深圳市法院推进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方式改革的要求,“对于出现家庭暴力等重大危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对婚姻关系解除及过错赔偿问题,先行作出判决”,夫妻财产部分可待查明事实后另行裁判。

这种离婚和夫妻财产分别裁判的规则进一步创新了家事审判方式,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权益。如果离婚纠纷案件并不存在家庭暴力,但由于夫妻财产比较复杂,难以在较短时间审结,法院也可以使用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分别裁判的模式。

现在社会中,人们都将子女视为珍宝,尤其是男女双方仅生育一名子女的情况下,一旦离婚,未成年子女就成了双方争夺的对象。有些父母为争取抚养权甚至采取极端方式单方将未成年子女“抢走”,使未成年子女处于长期脱离父母合法监护的环境下。离婚纠纷中还涉及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审理周期较长,若待夫妻财产问题查明后再判,使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关系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长期“悬空”,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为消解家事审判中的这一痛点,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运作机制改革,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福田法院试行扩展离婚、子女抚养和夫妻财产分割相分离的裁判模式: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符合离婚条件,同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且因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在立案后六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离婚案件,原则上就离婚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先行判决,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分割问题另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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