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 华东司法部对在职干部犯重婚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3:03:0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1951年12月11日临法秘〔51〕字第314号报告阅悉。关于孙太于婚姻法公布后的重婚问题,不论是否在职干部,均应予以刑事处分。单纯公开检讨与行政处分不足以保证婚姻法的贯彻。至于如何制裁,你院可酌情决定。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