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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状况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3:05:4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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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簿;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没有单位的可由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已婚公证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结婚证书及复印件。 离婚公证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当事人原夫妻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结婚证书和离婚证书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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