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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如何分割?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9:0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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