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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妇女的特殊保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15:5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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