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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定西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2 
案例:
去年春,许先生借了2万元钱给朋友钟某做生意,可钟某由于投资失误,结果亏了本,许先生多次找到钟某要他还钱,他总拖着不还。最近,他见许先生逼得紧,干脆与妻子假离婚,将所有的财产给了妻子,并约定该笔债务由钟某个人承担,此后,他“理直气壮”地对许先生说:“要钱分文没有了,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许先生不知该如何是好?
评说: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有关法律还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但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由此可知,为逃避债务而假离婚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钟某他们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是无效的,仍然应当以共同财产清偿欠下的债务,如果钟某仍拒不以共同财产偿还许先生的钱,许先生可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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