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联系站长·网站地图·设为首页·申请VIP会员·离婚案件委托
广州离婚网 上海离婚网 福州离婚网 涉外离婚网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案件 >> 案件讨论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诉讼前达成婚内离婚协议是否可作为离婚依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4    

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婚内离婚协议有如下特征:一是协议内容的复合性。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复合的,其内容大多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既包括人身关系,也包括财产关系。二是生效条件的特别性。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离婚协议可归属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条件却有特别之处。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除双方具有离婚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三是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的基础目的,其他内容具有附随性,在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附随内容不生效力,所以,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分割财产和子女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站资讯无法保证时效性与全面性,不构成任何法律处理意见
有问题请联系本站律师,E-mail:sofar8#163.com
或直接到本站爱情、婚姻、家庭论坛发贴咨询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内容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相关咨询新贴

    点击咨询你的婚姻问题

    离婚网律师联盟


    广州李修蛟律师

    上海谭  芳律师

    福州郭东舰律师
    本版热门
    普通文章要离婚 心理专家九点忠告11-061333
    普通文章丈夫捉奸在床 怒起诉离婚10-30431
    普通文章签离婚协议 注意五点免后悔10-301405
    普通文章女儿判给父亲却随母亲生活展开夺女大战10-27305
    普通文章丈夫“出轨”妻子报警获证据10-24325
    普通文章黄维仁:活在爱中的秘诀(三)10-18456
    普通文章残存的心理情结是婚姻的暗流10-18351
    普通文章相爱容易相处难—为“80后”新婚夫妇心理支招10-07371
    普通文章感情破裂必经4个心理阶段10-021757
    普通文章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制度的探讨10-021289
    本版推荐
    推荐文章丈夫炒股欠债 离婚夫妻共还11-28110
    推荐文章夫妻离婚分房产不用缴税11-2832
    推荐文章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11-28142
    推荐文章哈尔滨供暖季:“离婚”为何高发?11-2829
    推荐文章浅析探望权的执行难问题11-2825
    推荐文章本站谭律师参加CCTV《法律讲堂》节目录制10-2778
    推荐文章广州李修蛟律师08-0920789
    推荐文章上海谭  芳律师08-0822273
    推荐文章福州郭东舰律师08-0830
    推荐文章深圳吴 芳律师08-08685
    社区新图
    社区新贴
    留学常识
    移民常识
    常用法律工具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中文版式 离婚网 保留相关权利 未经许可请勿任意复制使用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05006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