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联系站长·网站地图·设为首页·申请VIP会员·离婚案件委托
广州离婚网 上海离婚网 福州离婚网 涉外离婚网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热点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父子脱离关系16年 法院一朝判无效_婚姻新闻_婚姻法律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5    

父子脱离关系16年 法院一朝判无效 来源: 作者:

中国法院网讯   江西省泰和县马市镇年已七旬的康老汉和老伴,将协议“脱离”父子关系十六年的大儿子,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儿子承担赡养费、医疗费等。9月15日,泰和县人民法院判决该“脱离”父子关系协议无效,大儿子应承担赡养义务。
    康老汉和老伴都是地道的农民,年轻时含辛茹苦将五个儿子抚养成人,现均已结婚成家,独立生活。十六年前(1990年3月17日)脾气暴躁的康老汉因和大儿子水根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一气之下,执意要与大儿断绝父子关系,并请其弟见证主笔。在其他四个儿子的参加下,康老汉与大儿签订内容为“长子不享受父母的任何财产,对父母的生老病死也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协议书。自此,父子俩互不来往,形同陌生人。

    如今,康老汉老俩口丧失了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且其他四子生活也不宽裕,难以供给二老较好的衣食,在遇到生病时就更是雪上加霜。无奈之下,既伤心又气愤的康老汉以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将大儿子水根告上法庭,要求其尽赡养义务。大儿子则以双方早已脱离父子关系为由拒绝。

    经法院审理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父子间的血缘关系不因双方协议而解除,康老汉的大儿子以脱离父子关系为由拒绝尽履行赡养义务于法无据,大儿子水根应尽赡养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站资讯无法保证时效性与全面性,不构成任何法律处理意见
有问题请联系本站律师,E-mail:sofar8#163.com
或直接到本站爱情、婚姻、家庭论坛发贴咨询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内容文章
    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
    论离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监护
    相关咨询新贴

    点击咨询你的婚姻问题

    离婚网律师联盟


    广州李修蛟律师

    上海谭  芳律师

    福州郭东舰律师
    本版热门
    普通文章要离婚 心理专家九点忠告11-061331
    普通文章丈夫捉奸在床 怒起诉离婚10-30431
    普通文章签离婚协议 注意五点免后悔10-301404
    普通文章女儿判给父亲却随母亲生活展开夺女大战10-27305
    普通文章丈夫“出轨”妻子报警获证据10-24325
    普通文章黄维仁:活在爱中的秘诀(三)10-18456
    普通文章残存的心理情结是婚姻的暗流10-18351
    普通文章相爱容易相处难—为“80后”新婚夫妇心理支招10-07370
    普通文章感情破裂必经4个心理阶段10-021756
    普通文章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制度的探讨10-021289
    本版推荐
    推荐文章丈夫炒股欠债 离婚夫妻共还11-28110
    推荐文章夫妻离婚分房产不用缴税11-2832
    推荐文章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11-28123
    推荐文章哈尔滨供暖季:“离婚”为何高发?11-2816
    推荐文章浅析探望权的执行难问题11-2824
    推荐文章本站谭律师参加CCTV《法律讲堂》节目录制10-2775
    推荐文章广州李修蛟律师08-0920789
    推荐文章上海谭  芳律师08-0822273
    推荐文章福州郭东舰律师08-0823
    推荐文章深圳吴 芳律师08-08685
    社区新图
    社区新贴
    留学常识
    移民常识
    常用法律工具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中文版式 离婚网 保留相关权利 未经许可请勿任意复制使用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05006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