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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不符合规定 一情侣登记结婚证书难到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2月13日讯(记者谢奎实习生蒋振跃)本来早就选定好9日去登记结婚的,可当李小姐和未婚夫兴冲冲地来到当地民政部门时,工作人员却以她未婚夫的户籍证明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了。
  
  据家住百色市右江区的李小姐称,她男友是福建省人,来百色做生意已有多年。自从两人相爱后,李小姐和男友一直盘算着今年结婚。于是她男友专程从福建老家带来了他的户籍证明,两人还一起选定了9日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但当李小姐和男友来到百色市百色镇婚姻登记所时,工作人员称她男友必须带户口本来才能办理。李小姐不禁大失所望。她原以为自从简化结婚登记手续后,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就可以去结婚登记。想不到自己在准备登记时,却遭遇这样的难题。
  
  当日下午,为此感到不服的李小姐当即来到百色市民政局咨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男友凭户籍证明也可以办理登记手续。得到上级部门的答复后,李小姐和未婚夫再次来到百色镇有关部门,结果还是令人失望。等男友再回一趟福建去办手续?路那么远,她和男友工作都那么繁忙,这代价未免太不划算了。想到这里,两人互相埋怨起来。手续办不成,他们还枉自受了一肚子的气。
  
  11日下午,记者就此事拨通了百色市百色镇民政办公室的电话,一位姓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国家民政部在2003年10月颁发的《婚姻登记条例释义》规定,本地长驻户口的居民凭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外来流动人口须持有其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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