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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交恶离婚 前夫探视女儿遭断然拒绝

作者:沈度等    文章来源:楚天金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6    

方见面相处,拿孩子当砝码来报复对方是心理扭曲的表现,很不妥当。
  大人闹矛盾应注意孩子感受
  王克宁(高级心理咨询师):刘小威和李晴通过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恩爱有加。应该说 ,这样的婚姻是美满的。一般情况下,孩子的降生,只会让两人的婚姻更加牢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两人反而因孩子的降临而分手。是刘小威重男轻女的思想作祟,还是两人都以自我为主,而不能相互忍让?我不能妄加猜测。但可以肯定的是,婚姻走向破裂,与两人不能正确理解婚姻生活有关。
  从两人婚后经历来看,他们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但小矛盾积多了,往往就无法化解,最终只好分手。在如今不少年轻夫妻中,这种现象非常普遍。须知,婚姻是两个人一起过日子,难免磕磕碰碰,只有相互理解、相互忍让,及时化解,婚姻生活才能长久。因此,我觉得,不能理解婚姻的含义,不能相互忍让,才是两人分手的主要原因,这与孩子无关。
  让人痛心的是,两人分手后,孩子竟成了“出气筒”,这应引起我们的反思。可怜天下父母心,哪个父母又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幸福、快乐?因此,我相信,李晴不让刘小威探视女儿,只是对刘小威不满的宣泄。她却不知道,此举受伤最大的,还是自己的女儿。很多年轻人离婚后,将对对方的怨恨转移到孩子身上,这是极不明智的做法。大人之间,无论有什么样的矛盾,请不要让孩子成了“出气筒”。
  
争议最好协商解决
  魏建锋(江汉区法院法官):夫妻离婚后,其中一方享有法律赋予的探视权,法院一般也会对此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故意设置障碍,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争议的。但现实中会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一方探视的对象不同于一般的物,而是活生生的婴儿或少儿,正是由于探视对象的特殊性,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也就变得复杂了。首先,强制执行探视权存在相当大的风险,现实中确实也发生过诸如探视中孩子受伤、生病等意外,由此引发了其他纠纷。其次,如果申请人想探视的对象是有一定思维能力的少儿,而少儿本人又不愿意见面或者完全拒绝见面,那么如何强制执行?
  探视权的纠纷中,矛盾双方显然都对孩子怀有深厚的感情,这是血缘关系所决定的。因此,建议双方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立场出发,多沟通交流,冷静协商,相互理解,尽量和平解决分歧。激化矛盾,会对男女双方造成伤害,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会更大。(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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