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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和法院试行“离婚慎思期”制度 | |
作者:白 婕 文章来源:山西法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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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白 婕)近日,永和法院针对离婚纠纷日趋增多的现象,推出了“离婚慎思期”制度。该制度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立案法官在一周内通知原、被告到庭,向双方送达“离婚慎思提示书”,告知夫妻双方经过一个月的“慎思期”后,再行诉讼。 该院院长张五全表示,在“慎思期”内,夫妻双方大多能够客观的重新审视自己的过错,冷静地面对另一方,有利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同时,在“慎思期”内,法官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做好调解前的功课,找准当事人的认识误区和问题症结,通过单独交流、冷处理、亲友参与、聆听宣泄等方法,提高调解和好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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