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繁体版 ·联系站长·网站地图·设为首页·申请VIP会员·离婚案件委托 | |||
| 广州离婚网 涉外离婚网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诉讼指南 >> 法律文书 >> 文章正文 |
| 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8-1 ![]() |
|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你们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处申请离婚登记,因欠缺下列□中划√的要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 非双方自愿; □ 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 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未达成书面协议; □ 男/女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 □ 本婚姻登记机关不具有管辖权; □ 缺男/女方户口簿; □ 缺男/女方身份证; □ 缺男/女方结婚证; □ 缺男/女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____张; □男/女方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 □ 男/女常住户口迁出后未重新落户; □ 男/女方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不一致; □ 其他(注明原因)。 婚姻登记机关(印章)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论违法登记离婚的诉讼救济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离婚 状 找替身骗办离婚证昆明尚属首 杭州试行离婚登记义务劝导 能否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 民政局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登 天热离婚也"发热" 登记处工作 好合好散 离婚了他们还是朋友 “不办理离婚登记”的日期当 四川达州一婚姻登记处规定8月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