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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三女生五一披婚纱 专家:这合法合理合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29:33

  “五一”长假往往成为新人们操办喜事的首选日期。家住天津的王洋和刘航的婚礼也定在5月1日举行。有所不同的是,准新娘王洋在为婚事忙碌的同时,还要出入一个特别的地方——大学课堂。

  据新华网报道,新娘王洋今年23岁,是天津师范大学本科三年级的一名学生。准新郎刘航则是一边工作一边攻读天津大学的博士学位。两人相恋近一年,并于2003年10月18日领取了结婚证。作为一对学生夫妻,选择在“五一”假期办喜事,也是不想为了结婚耽误学业。

  王洋说,选择结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既不是为了出风头,也不是一时冲动。虽然还是一名在校本科大学生,但是自己和相爱的人已经具备结婚的条件,也符合法律的规定。王洋还认为婚姻和学业之间不会有太大的冲突,自己不会因为结了婚就不去上课,明年她还准备考研。“先读书再结婚,还是先结婚再读书,我觉得这并没有固定的先后顺序。”

  对于两个人准备结婚的决定,王洋的父母开始并不同意。“作为家长,我们和很多人一样都是传统的想法,觉得上学期间结婚可能有些草率。”王洋的母亲对记者说,“他们给我摆了很多理由,说在感情上是认真的,在物质上、学业上、工作上都有充分的准备。听完后,我想现在大学生谈恋爱的特别多,而且有很多背着家里在外租房子同居。与其这样,既然条件也比较成熟了,结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法律上也有保障。作为成年人,他们有能力、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对于王洋结婚一事,校方态度是比较谨慎的。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齐建新介绍说,新的婚姻法出台以后,结婚不再需要有关单位开证明,也没有对在校大学生结婚作出限制,“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结婚,学校可以不作过多干涉。”

  班上的20多名同学都已经收到了王洋的结婚请帖,但在校同学结婚毕竟是件新鲜事儿,大学生对此看法也不尽相同。大学生吕卓认为对这个事情不应该太介意,既然法律没有限制,一切就应该顺其自然,结婚和学习不会冲突。另一位大学生康哲则认为在校读书,应该以学业为重,结婚必然会分散精力,影响学习;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的话,两人仅仅是拿那么一个证、住在一起,意义不大。

  许多专家认为,准许大学生结婚,在现阶段,它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法律价值大于现实需要。天津社科院副研究员汪洁说:“婚姻自由的权利是人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23岁的王洋要结婚,合法、合理、合情,结婚是她个人的选择,是她个人人生规划的一部分。虽然在校大学生结婚与传统观念有些违背,但是只要他们能妥善处理好学习和生活的关系,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同时不必担心其他大学生会纷纷效仿,大学生有分析问题的实际能力,他们会考虑经济条件是否允许,并且珍惜大学4年难得的集体生活,而不会盲目选择婚姻,应该充分信任他们可以从自身实际出发规划好自己的人生。”(张晓辉、刘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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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专业律师推荐:李修蛟律师,电话:13719131860,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六年一级检察官,十八年法律工作经验,广东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首批公益律师团成员,刑事、公司、重大合同法律服务业务中业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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