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由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法制盛邦律师所律师•前一级检察官创办!•18年法律工作经验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婚姻知识 >> 婚姻知识 >> 文章正文

婚前收受彩礼 离婚应予返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3:58

  彩礼是中华民族婚姻制度中一项具有悠久历史的风俗习惯,关于离婚后彩礼如何处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近日,顺义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就涉及了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原告丁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一年后,二人登记结婚了。可婚后,双方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丁某觉得王某不如恋爱期间疼爱自己了,王某也觉得丁某像换了个人似的,不如从前那么善解人意了。为此,丁某与王某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连同双方的家人也跟着遭殃。不久,丁某便与王某开始分居。此时,丁某觉得这样的婚姻生活没有理由继续下去了,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

  王某也觉得这样的婚姻生活是不幸的,与其这样两个人受折磨,倒不如各自开始新的生活,因此对离婚表示同意。但令丁某没有想到的是,王某竟然要求丁某部分返还自恋爱至同居生活期间给付丁某的首饰、钱物共计3万余元。

  在庭审过程中,王某请双方的介绍人侯某到庭作证。侯某证实,王某确实给付丁某彩礼3万余元。同时,王某还提供了所在村委会提供的生活困难证明及所在单位提供的月收入证明。

  法院经审理认为,证人侯某可以证实给付了彩礼,王某主张生活困难也有村委会和单位的证明,因此,判决丁某返还王某彩礼礼金1.7万余元。

  北京法院网·雒东明 吴立影

将文章分享到微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东专业律师推荐:李修蛟律师,电话:13719131860,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六年一级检察官,十八年法律工作经验,广东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首批公益律师团成员,刑事、公司、重大合同法律服务业务中业绩突出。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资讯

    没有相关文章

    推荐阅读


    普宁人海南开地下钱庄 两年“转运”
    南都漫画勾犇 来自广东普宁的6人团伙,利用一家深圳投资公司做掩护,20家在海南注册的“空壳”公司……
    地沟油犯罪主犯累犯罪大恶极应判死刑
    2011年5月,北京城管队员在一家违规制作盒饭的黑窝点查抄“地沟油”。(资料图片)本报记者潘之望……

    广东警方一晚破刑案747起 刑拘804人
    【本站李修蛟律师按】打击刑事犯罪,是必须的,但应该依法办案,正确理解与实施法律,否则,非但没有起……
    足坛反赌一审宣判:陆俊获刑5年半 黄
    四大黑哨宣判结果出炉北京时间2月16日消息,今日上午中国足坛反腐案在丹东中院进行一审宣判,前足球……
    热门专题

    法律排行

    本周

    本月

    总榜

    推荐

    婚姻-读图
    离婚网QQ群联盟
    ·离婚网专业法律咨询群: 40326764
    ·广州离婚法律咨询群: 24198595
    ·离婚网律师联盟群(非律师勿加):64564670
    ·欢迎各地婚姻类QQ群加盟本站!
    ·客服QQ:434995529
    ·电邮:sofar8@163.com
    离婚法律知识导航

    婚姻 结婚 感情 法律 法律翻译 房产 财产 夫妻 股权 婚外情 协议书 第三者 外遇 感情破裂 子女 离婚 精神损害赔偿 举证责任 抚养费 离婚律师 请律师 律师咨询 情人 判决书 家庭暴力 转移财产 善意取得 伤害 网恋 司法 同居 损害赔偿 出轨 背叛 物业 离婚起诉 诈骗 证据 侦探 离婚协议书 重婚 抚养权 分手

    实用查询 IP地址 手机号码 天气预报 邮编电话 航班 列车时刻 在线翻译 地图 万年历 体彩 福彩 股票 腾讯QQ 王码五笔 PPLive 更多...
    合 作 伙 伴
    武平律师华律网北京房产律师广东交通律师上海律师在线广西专业律师食在广州广东法律咨询
    广州离婚咨询广州法律咨询婚姻社区法律咨询企业法制网广州法律顾问广州刑事律师广东律师网
    离婚网搜律网深圳律师网婚姻诊所佛山律师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律师加盟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kd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法律顾问: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电话:13719073458
    请使用962*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广东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湘ICP备1101930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