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由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法制盛邦律师所律师•前一级检察官创办!•18年法律工作经验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婚姻知识 >> 婚姻知识 >> 文章正文

确认婚姻无效后可否再上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13:38

    编辑同志:

    2002年4月份,我妻子田某诉我无效婚姻纠纷一案,被法院判决宣告婚姻无效,理由是我妻子从结婚到起诉仍未达到法定婚龄。我不愿意“离婚”,就向法院提出上诉,可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像我这种情况不能再上诉。请问,婚姻被法院确认无效后能否提起上诉?赵 云

    赵云读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造成的,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从你的来信得知,你们的婚姻已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婚姻,所作出的无效婚姻的判决也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已经没有再上诉或者申诉的权利了。当然,如果你对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对此是会受理的。

将文章分享到微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东专业律师推荐:李修蛟律师,电话:13719131860,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六年一级检察官,十八年法律工作经验,广东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首批公益律师团成员,刑事、公司、重大合同法律服务业务中业绩突出。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资讯

    什么是无效婚姻?在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基本问题研究
    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基本问题研究
    此婚姻无效案如何处理?
    丈夫有意隐瞒病史 新娘求判婚姻无效 

    推荐阅读


    普宁人海南开地下钱庄 两年“转运”
    南都漫画勾犇 来自广东普宁的6人团伙,利用一家深圳投资公司做掩护,20家在海南注册的“空壳”公司……
    地沟油犯罪主犯累犯罪大恶极应判死刑
    2011年5月,北京城管队员在一家违规制作盒饭的黑窝点查抄“地沟油”。(资料图片)本报记者潘之望……

    广东警方一晚破刑案747起 刑拘804人
    【本站李修蛟律师按】打击刑事犯罪,是必须的,但应该依法办案,正确理解与实施法律,否则,非但没有起……
    足坛反赌一审宣判:陆俊获刑5年半 黄
    四大黑哨宣判结果出炉北京时间2月16日消息,今日上午中国足坛反腐案在丹东中院进行一审宣判,前足球……
    热门专题

    法律排行

    本周

    本月

    总榜

    推荐

    婚姻-读图
    离婚网QQ群联盟
    ·离婚网专业法律咨询群: 40326764
    ·广州离婚法律咨询群: 24198595
    ·离婚网律师联盟群(非律师勿加):64564670
    ·欢迎各地婚姻类QQ群加盟本站!
    ·客服QQ:434995529
    ·电邮:sofar8@163.com
    离婚法律知识导航

    婚姻 结婚 感情 法律 法律翻译 房产 财产 夫妻 股权 婚外情 协议书 第三者 外遇 感情破裂 子女 离婚 精神损害赔偿 举证责任 抚养费 离婚律师 请律师 律师咨询 情人 判决书 家庭暴力 转移财产 善意取得 伤害 网恋 司法 同居 损害赔偿 出轨 背叛 物业 离婚起诉 诈骗 证据 侦探 离婚协议书 重婚 抚养权 分手

    实用查询 IP地址 手机号码 天气预报 邮编电话 航班 列车时刻 在线翻译 地图 万年历 体彩 福彩 股票 腾讯QQ 王码五笔 PPLive 更多...
    合 作 伙 伴
    武平律师华律网北京房产律师广东交通律师上海律师在线广西专业律师食在广州广东法律咨询
    广州离婚咨询广州法律咨询婚姻社区法律咨询企业法制网广州法律顾问广州刑事律师广东律师网
    离婚网搜律网深圳律师网婚姻诊所佛山律师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律师加盟 | 本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kdlawyer.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法律顾问: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李修蛟律师 电话:13719073458
    请使用962*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广东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湘ICP备1101930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