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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共有房屋吗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治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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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律师: 我和妻子于1992年结婚,婚后建起了一幢两层楼房。去年,我们之间产生较大的矛盾,我搬出家住在单位至今。其间,我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都被判决不准离婚。请问,如果我不起诉要求离婚,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我们共有的楼房? 读者 汪大海 汪大海读者: 你与妻子婚后建造的一幢楼房依法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即不分份额,都依法共同享有该楼房财产的权利。 我国《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可见,除共有人协商约定分割外,从法律规定看,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不分份额的共有财产,除非出现共有基础丧失或确有重大理由,否则不允许单方要求分割共同共有财产。 由于夫妻共有财产是不按份额的共有关系。若没有约定可以分割情形,只有共有基础丧失或确有重大理由,才允许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共有基础丧失只能是指夫妻关系终了;而确需分割共有财产的重大理由,如一方父母患重病需住院,而共有人又不愿出钱等情形。因此,在没有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你起诉要求与妻子分割共有的房屋,是不合法的,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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