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繁体版 ·联系站长·网站地图·设为首页·申请VIP会员·离婚案件委托 | |||
| 广州离婚网 涉外离婚网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婚姻知识 >> 婚姻知识 >> 文章正文 |
| 2-10岁的小孩抚养权争夺要点 | |
作者:李修蛟律…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30 ![]() |
|
2-10岁的小孩以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为判决抚养权的原则。司法实践中一般通过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方便带养、家人支持(与小孩一起生活较长时间)、个人品行等各方面判断跟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如果两人分居,一般以带养小孩方为有利原则。 本站原创,转载请保留著作权信息和出处。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女儿判给父亲却随母亲生活展 离婚协议已公证 男方反悔要变 罗嘉良离婚后争抚养权 夫妻交恶离婚 前夫探视女儿遭 离异夫妇三上法庭争女儿抚养 养子先天患病台商进退两难 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关爱未成年 离婚四年没跟孩子联系 双胞胎孩子该谁抚养 母亲优先 夫妻两次闹离婚法庭上掀起“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