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广州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广州离婚律师网 >> 广州婚姻热点 >> 正文
广州一对夫妻离婚分财产,妻子未如实申报财产被罚款10万元
作者:董柳 李欣、胡…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2/18 22:47:33

离婚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丈夫指出妻子未如实申报财产。经查证,妻子提交了虚假银行流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8月19日)通报,法院最终对朱某罚款10万元。

朱某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庭审中,丈夫同意朱某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告知双方需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并明确告知了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后果。

不久,法院收到了双方申报的财产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朱某申报了四个银行账户及对应存款余额,并提供了交易明细。丈夫对上述银行交易明细不予认可,并申请了律师调查令。法院根据丈夫的申请依法签发了律师调查令,调取朱某申报的四个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

经核对,朱某提交的四份交易明细中有两份与真实的交易明细完全不一致,有一份存在部分不一致。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对朱某罚款10万元。朱某不服,申请复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驳回朱某的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欣介绍,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神圣的权利,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重要手段,应当予以充分保障。但同时,诉讼参与人应当依法、诚信地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作真实、完整的陈述,提交客观真实的证据。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找广州离婚律师,了解广州离婚律师费用,上广州离婚律师网。离婚网lihun.net汇聚一批国内尖顶婚姻法专业律师、国内著名离婚律师、国内知名离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香港离婚律师
    婚姻-读图
    香港登记结婚如何在大陆办理离婚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中文版式 离婚网 保留相关权利 未经许可请勿任意复制使用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