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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在香港办理离婚和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程序上有什么不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8/7 23:39: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下,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同,香港居民和内地居民在办理离婚上的程序也不同。

一、首先在香港办理离婚,无论夫妻双方是否同意还是协商一致同意离婚,都必须向香港法院家事法庭呈请(即申请)。

这与内地的居民不同,内地居民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有书面的离婚协议,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各二张大一寸照片,到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中心即可办理,双方的婚姻关系当即解除。

内地居民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只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香港居民在香港办理离婚和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程序上有什么不同?

二、根据香港《婚姻诉讼条例》的相关规定,无论夫妻双方是否同意,夫妻一方必须向香港法院家事法庭提出离婚呈请书(相当于国内的起诉状),同时也要以邮寄或送交的方式将呈请书的副本交给配偶一方。如果一方失踪或无法查找到,呈请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登报送达,或者通过其亲友送达。配偶一方收到呈请书后,必须在八天内将答辩状提交香港家事法庭,以表明是否同意离婚、对呈请人的要求包括对子女监护权、抚养费,财产权等的处理是否有意见。

其二,呈请人要申请法院排期聆讯开庭时间。

香港居民在香港办理离婚和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程序上有什么不同?

其三,聆讯开庭时,双方必须到庭,如果双方对离婚及子女监护权、抚养费和财产权的处理没有意见,香港法院家事法庭则作出“暂准离婚令”,注意哦,这里并不是说这个“暂准离婚令”就有法律效力了,先给点双方冷静期吧,万一有一方反悔了呢。“暂准离婚令”发出六个星期后,呈请人才可以向香港法院家事法庭申请最后的离婚令,香港法院家事法庭颁布准予离婚令后(相当于内地的离婚判决书),双方的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

所以香港居民在香港办理离婚的程序和时间,比内地的程序复杂很多,耗费的时间更长,即便是双方同意离婚,至少都要耗时五个月以上。而国内居民的离婚,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十五分钟左右就可以拿到离婚证了。

如果是双方有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抚养费和财产分割有异议,耗费的时间则至少一年以上。看来还是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效率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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