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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律師代表民事程序法律諮詢計劃(程序諮詢計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香港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5/2 19:52:4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無律師代表民事程序法律諮詢計劃(程序諮詢計劃)

程序諮詢計劃

  • 為展開訴訟或是訴訟一方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就 土地審裁處、區域法院、家事法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或 上訴法庭,或終審法院的民事法律程序事宜,提供免費法 律意見( 包括展開訴訟程序);但不包括其他審裁處案件 的民事程序;
  • 不會就案情提供法律意見或作為法律代表;
  • 以「先到先得」形式運作。

申請資格

提出申請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需符合以下資格:

  1. a. 未有獲得法律援助及未有聘請律師;及
  2. b. 符合程序諮詢計劃入息資格限額 *
    (收入不超過每月五萬元或每年六十萬元)

* 申請人配偶(如適用)的收入將計入限額之內,如申請人配偶為有關訴訟之對方或申請人已與其配偶分居,則屬例外。

程序諮詢計劃辦事處

程序諮詢計劃辦事處的聯絡資料如下:

地址
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2樓LG217室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正
下午2時正至6時正

每日兩輪接受申請的截止時間分別為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5時30分 。

電話
查詢:2259 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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