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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调查显示:香港女性离婚逾6成是因“小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3/5 0:07:15

  中新网3月4日电 现代社会婚姻关系趋向自由开放,离婚率也高,香港2011年就有约1.9万对夫妇离婚。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项调查访问了934名女性市民,发现有15.4%正在或曾经经历离婚或分居,而“出现第三者”则成为最主要的离婚原因,占受访离婚女性总数的64.6%。

  经历离婚的女性除因心理创伤感到无助外,更多是面临经济、独立管教子女、住屋的困难,而且因担心他人异样眼光,令她们少向社工求助。调查机构希望女性能正视所遇到的困难,也建议有关服务机构加强支持,鼓励妇女积极克服逆境。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于去年12月展开“妇女对分居及离婚看法”调查,访问934名18岁以上本港女性市民。调查显示,受访者中有144人正在或曾经经历分居或离婚,占总体受访者的15.4%。

  婚变后最担心管教子女

  而受访者认为引致其分居或离婚的三大主要原因有“出现第三者”、“欠缺沟通”以及“性格不合”。而调查中受访者认为在面对分居或离婚时,最常遇到的担心是“经济困难”及“独立管教子女”,而相对于其它受访者较多担心离婚后的住屋需要,具有大专程度的职业女性则更注重他人的眼光及闲言闲语对自己造成的困扰。

  离婚官司受压 妇瘦10余磅

  Amy与丈夫结婚十余年,但在“七年之痒”时丈夫曾出轨,两年前婚姻再次出现第三者,丈夫也因此脾气暴躁,争吵和家暴成为家常便饭,最后Amy终于下定决心离婚。Amy表示,一直都认为离婚是一件羞于启齿的事,“觉得自己学历又高,没什么不能搞定。”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她也遇到许多精神压力,瘦了10余磅。后来接受社工帮助之后,Amy渐渐从失婚阴影中走出,她希望用自身经历,勉励其它遭遇婚姻不幸的女性,望她们及早寻求专业支持。

  女青年会事工部督导主任苏艳芳表示,妇女面对婚姻逆境的情况并不罕见,但许多时候妇女受到传统观念影响,许多时候会选择忍耐,结果不仅不能挽救婚姻,更令自己身心俱疲。苏艳芳希望妇女在受到困扰无法抉择时,能正视困难、积极寻求帮助,也建议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能在提供法律支持之余,加强情绪辅导,鼓励妇女积极克服婚姻逆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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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港离婚律师团队推荐:由业内知名的刑事、家事律师李修蛟律师带领。李修蛟律师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前一级检察官,18年律师执业经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东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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