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财产分割 >> 正文

婚后一方父母给夫妻买房的情况如何认定财产性质
作者:沙阳律师 文章来源: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0/29 9:50:44

网友465***437 2012-10-29 8:02:35
你好,离婚网律师、很报歉打扰你。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离婚财产问题:
网465***437 2012-10-29 8:08:14
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和老公是三年结婚的、我们俩是第二次婚姻,当时结婚前我有一套房子给我父母住了,结婚半年后我父母又给我们买了一套房子让我们住,其它的我们也没有什么存款。当时他没有工作、我给办了一份工作。现在因为婚后总吵架。我们要分开、协议他不同意。我起诉离的话、我们会有财产分不清的问题吗?
谢谢。希望您给我答复!!期盼!!
 
本站婚姻法律师答复:
婚后一方父母给买房的,如果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则认定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父母名下,认定为父母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原文链接:婚后一方父母给夫妻买房的情况如何认定财产性质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