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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抢了老爹寿屋 儿媳赔偿千元棺材钱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1:32:46

  为防不测,年近八旬的李老汉早早为自己准备了一副棺材,没想到却被突遭车祸死亡的养子先用了,发愁的李老汉将儿媳告上法庭。12月11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返还棺材案,判令儿媳刘春英赔偿李老汉棺材折价款1000元。

  李老汉是三门峡灵宝市朱阳镇何家村农民,今年78岁,身体还算硬朗。李老汉和妻子婚后一直没有儿子,六十年代初,夫妻两人收养了两岁的李启锋为儿子,将李启锋拉扯成人后,1987年为李启锋和刘春英办了婚事。

  几年后,李老汉的妻子去世,李老汉和养子李启锋一家一起生活,后来因一些家庭琐事李老汉和李启锋经常发生纠纷,有时竟动起手来。1995年12月,对养子失望之极的李老汉与李启锋达成协议,李老汉的后事由自己安排,财产的继承人由自己选择,李启锋不得干涉也不得继承等。该协议书于同日经灵宝市公证处公证。签了协议书,李老汉想到自己一把年纪,儿子靠不上,只有靠自己了,就趁着还有精力,花光积蓄请匠人为自己好好打造了一副棺材,好让自己百年后有个屋住。看着漆黑油亮的棺材,李老汉非常欣慰,每逢润月就给棺材上漆保养。

  2005年12月,李启锋不幸因车祸死亡,刘春英听说后雇车将李启锋的尸体拉回家中。在当地,类似李启锋这样暴死的人是不能停尸太久的,而李启锋生前家境贫困,无钱购买棺材,刘春英急了,死人为上,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就把李老汉的棺材拉去埋葬了李启锋。

  看着自己精心准备的“老屋”被养子占用,自己已经没有精力也没有金钱为自己再打一副棺材了,这可怎么办?李老汉急冲冲找到刘春英让她赶紧还自己棺材。刘春英见此非常生气,认为是李老汉的儿子用了他的棺材,而且是李老汉的弟弟同意用的,现在李老汉还向自己要棺材,太没有人情了,遂一口拒绝。双方协商不成,李老汉一纸诉状将刘春英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李启锋死亡,刘春英未经李老汉同意使用其棺材一副,侵犯了李老汉棺材的使用权益,李老汉要求刘春英折价赔偿,理由正当,应予支持。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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