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婚姻热点 >> 正文

受赠精子产子 孩子算谁的?听听法律怎么说
作者:孙振辉 高嵩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13 22:13:26

    

案情简介:
原告徐某与被告吴某于2005年4月登记结婚,因原告没有生育能力且经原告同意,被告将第三人捐赠的精子植入子宫内受精怀孕,于2011年7月生女徐某某。2016年1月,原告起诉要求离婚,并以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为由不予承认与徐某某的父女关系。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否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医学上根据授精方法的不同,将人工授精分为将丈夫精子植入妻子子宫内的同质授精和将第三人捐赠的精子植入妻子子宫内的异质授精两种情形。本案原告和被告的人工授精属于异质授精,专指用丈夫以外的第三人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使女性怀孕的非自然生殖技术。与自然生育的子女相比,人工授精子女的生物父亲与法律父亲不能重合,自然会引起父子关系的确认问题。对此,一致的观点是异质授精子女的生物父亲与异质授精子女无法律上亲子关系,而异质授精子女生母之夫依据其所为同意的意思表示,与异质授精子女形成法律上的父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明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异质人工授精生育既会出现生物父亲与法律父亲的分离,则要求与异质人工授精子女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丈夫承担父亲职责,其前提就是丈夫对妻子采用异质人工授精方式生育的同意和对异质人工授精子女享有亲权的承诺。

    
同意的意义重大,对同意的时间和方式就有特别的要求。实施异质人工授精手术的夫妻必须在接受手术前以书面方式表示同意,以避免日后纠纷。丈夫事先未同意,事后明确表示追认的,可发生同意的效力。在特殊情况下,丈夫的默示也可视为同意,如丈夫在明知妻子采用异质人工授精方式怀孕后不提出异议的,亦发生同意的法律后果。所以一致同意的意思表示,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还可以从实际行动推定。

    
本案中,原告虽未办理书面同意手续,但并未提出反对或不同意见,徐某某出生后,原告多次以父女关系示人,也表明原告同意被告进行人工授精手术。徐某某既是在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经夫妻双方一致同意人工授精而生,当然应视为原被告的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权利。
    
(作者单位: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受赠精子产子 孩子算谁的?听听法律怎么说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