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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博主张凯毅哺乳期官宣离婚:闪婚两年散场,网红婚姻的“隐形财产”如何分?
作者:李修蛟律师团… 文章来源: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0/4 17:35:34

一、四斤黄金凤冠求婚,两年婚姻落幕

2026年9月19日,拥有千万粉丝的美妆博主张凯毅通过个人账号官宣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其本人;发布消息时她仍处于哺乳期,二人分开已近三个月、离婚冷静期刚走完。张凯毅称感情破裂不能归责于单方,自嘲“高估了个人承受能力,低估了日常柴米油盐对婚姻的打磨”。回顾这段婚姻:2024年初恋情曝光,艺术家张煜东以亲手打造的四斤重黄金凤冠搭配四克拉钻戒求婚,场面轰动全网;2024年6月二人闪婚,2026年2月育有一子,婚姻实际维持仅约两年。

二、自媒体时代,婚姻财产多了“隐形项”

与普通人离婚争房产、存款不同,网红、博主婚姻破裂时,最棘手的往往是“看不见的资产”:自媒体账号本身及运营收益、直播带货收入、品牌代言与粉丝流量价值。这些在法律上如何定性?一般而言,婚内经营自媒体所取得的收益,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账号具有较强人身属性,通常判归注册或实际运营一方,对另一方以折价补偿。至于那顶黄金凤冠与钻戒,若系婚前赠与且已交付,多认定为受赠方个人财产;若被认定为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大额彩礼性质赠与,则可能另有处理。

三、闪婚闪离:财产认定的“时间窗口”

闪婚闪离背景下,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界限更需厘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则允许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内财产归属。对网红婚姻而言,若账号在婚前已运营积累,则婚后收益与婚前既有价值的区分、婚后共同投入的举证,往往成为争议焦点。婚前已具规模的账号,其“婚前价值”与“婚后增值”如何切分,是这类案件的专业难点。

四、实务提醒:两类财产易“漏分”,一类弱势需“兜底”

一是虚拟资产易隐匿。直播打赏余额、平台未结算佣金、带货待结款项,属共同财产却常因信息不对称被“漏分”,离婚时应一并梳理。二是弱势一方的救济不因“闪离”而消失。若一方因生育、疾病陷入生活困难,可依法主张离婚经济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或家务经济补偿(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婚姻无论长短,法律对弱势一方的兜底,从不以相处时间为前提。

(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原文链接:千万博主张凯毅哺乳期官宣离婚:闪婚两年散场,网红婚姻的“隐形财产”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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