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婚姻热点 >> 正文

北京婚检率极低婴儿缺陷率上升 强制婚检难恢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5:06

  近日,各方有关“恢复强制婚检的”讨论引人关注。北京会不会恢复强制婚检?北京目前的婚检形势如何?日前,记者就婚检的问题,独家采访了市计生委主任邓行舟。

  婴儿出生缺陷率有所上升

  记者:国家计生委副主任近日做客新浪网呼吁恢复强制婚检,称其关乎中华民族人口素质。北京目前有无恢复强制婚检的动向?

  邓行舟:目前还没有。

  记者:作为市计生委主任,您个人是否主张恢复强制婚检?

  邓行舟:至于是否应该恢复强制婚检,我个人也没想好如何回答,毕竟牵扯到法律的修改问题。但我们必须意识到,由于科学技术、人口素质等原因,即使在以前规定强制婚检的时候,我国婴儿出生缺陷率也处在较高的水平。强制婚检取消后,这几年婴儿出生缺陷率已经明显上升。

  婚检率几乎降到零

  记者:目前北京的婚检形势如何?

  邓行舟:取消婚检这几年,婚检率几乎要降到零了。甚至在我们婚检由政府买单的几个区,都很少有人愿意参加。进行婚检动员,也很少有人听。

  记者:您觉得为什么市民不愿意婚检?

  邓行舟:可能有这么几个原因:一种是觉得婚前体检是对恋人的不信任,再有一种就是怕麻烦,再有就是怕花钱。重要的是,市民对婚检的重要意义掌握不够,没有自觉婚检的意识。

  自觉婚检宣传成当务之急

  记者:一方面婴儿出生缺陷率提高,另一方面婚检动员不起来,您认为有何办法解决这种困境?

  邓行舟:当务之急是要提倡和广泛宣传“自觉婚检”的重大意义,找到有效的动员方式。目前,卫生部门、共青团等有关方面都已经在加大宣传力度,但是效果不是很明显。

  晨报链接

  婚检政策变革

  ●1990年颁布及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2001年6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婚前检查服务内容等提出要求。

  ●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不能把婚前健康检查作为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婚检不再作为强制规定,宣告了我国婚检制度从强制走向自愿。

  北京晨报·王娜

原文链接:北京婚检率极低婴儿缺陷率上升 强制婚检难恢复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