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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提出分手 男子硫酸毁其容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7:11

    女友提出分手,张国轩竟心生用硫酸毁其容貌的歹念。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国轩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张国轩与被害人陈某某非法同居数年。因陈某某欲与张国轩断绝往来,并独自在外居住,张国轩为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05年3月11日22时许,张国轩窜至龙岩市新罗区中城某路段,趁陈某某边走边打电话没有防备之机,抓住陈某某,并用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陈某某的脸部,致陈某某全身多处皮肤烧伤,容貌毁损,左眼无法保留而摘除。经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法医鉴定:陈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张国轩于2005年4月3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国轩以特别残忍的手段用硫酸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全身多处皮肤烧伤、容貌毁损、左眼摘除,造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国轩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中国法院网·姚春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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