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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新婚夜才知老婆是石女 激情难释三天后离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6 2:09:49

    关键人物:吴明(化名),27岁,南京某奶业制品厂员工

    关键人物:耿佳(化名),28岁,与吴明同在一个单位

    案件背景:2005年1月5日下午3时,位于南京市同仁街小区某栋的一套住宅房内传来一片吵闹声。紧接着,一张双人沙发从凉台上飞速而下,伴随着吴明一声大吼:“你这个不祥的女人,不离婚就跳下去吧!”围观居民不知就里,驻足而望。

    2005年1月2日,吴明与耿佳喜结连理。三天后,吴明坚决要与耿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什么原因使一对本该处于蜜月中的夫妻反目成仇,记者于昨日上午走近当事人,了解两人的苦衷。

    相亲没结果

    耿佳的母亲告诉记者,耿佳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南京人,一直在南京某奶业公司工作。去年8月,她的父亲因癌症去世。临终前,父亲对于女儿仍未找到好婆家耿耿于怀。经自己多方联系,耿佳连续相亲五次,男方的职业有律师、医生、公务员等。在她看来,相亲对象均是百里挑一的好女婿,可耿佳横看竖看总是不顺眼,眼看女儿28岁的生日就要到了,她也只有唉声叹气的份。几次找女儿“交心”,耿佳似乎已有自己的主意。她告诉母亲:“妈,你放心,我一定在28岁前把自己嫁出去。”

    终有意中人

    去年12月,耿佳带着一个高大的男子来到家中,向母亲表示自己要和吴明结婚。对于为何“闪电结婚”,耿佳有自己的看法:“我和吴明是在工作中认识的,我不稀罕自己的男人有多少钱,我只希望他天天和我在一起。”

    谈起当初的恋爱,吴明也坦诚自己曾对耿佳心仪不已:“去年10月13日,她穿了一套蓝色的连衣裙过来找我谈运奶的事情,我当时就觉得这个女孩挺不错的。问她要了手机号码,然后一直交往,谈到结婚,她也没嫌我穷。”

    吴明家住在江宁区某村,其本人仍是农业户口。但耿佳没有因此而厌恶这个所谓的“农村人”:我觉得跟吴明在一起,比和一些文质彬彬的“公子哥”在一起踏实多了。

    难堪的新婚夜

    去年12月,双方父母正式见面并确定婚期为第二年的元旦。在那些激情燃烧的日子里,虽然两人都沉浸在期待婚礼的幸福中,但耿佳坚持要将自己在新婚夜交给吴明。吴明告诉记者:“当时我们俩都觉得自己很健康,想想还是不去医院了,还能省点钱。”

    新婚之夜,当吴明抱起如喝醉般全身幸福的妻子时,他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与耿佳合为一体,最后实在不行只好分开,我们俩都一夜没睡觉。第二天早晨,当耿母旁敲侧击女儿时,耿佳还得圆谎。

    第二天晚上的情景犹如新婚之夜的翻版。夫妻俩决定前往医院查个究竟。耿佳告诉记者:“我当时以为肯定是吴明的问题,没想到是自己不好。”检查结果显示,耿佳的处女膜比正常女性坚硬、厚实,且阴道本身长度不足3厘米。也就是说,耿佳是一个石女。相关妇科专家告诉记者:石女,民间俗称“石芯子”。即先天性无阴道或阴道发育不良,但具有女性的一般性征、性欲和正常的女性心理状态。女性通过婚检可以及时发现,并采用手术等治疗方法恢复正常生理机能。

    吴明得知情况后立即向耿佳提出离婚。他告诉记者:“石女在我们那边很不吉祥,碰上她算我倒霉。我全家人都支持我离婚。”而耿佳不这么认为:“这不是什么倒霉不倒霉的事,又不是治不好的病,我不同意离婚。”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吴明于上周一纸诉状递交至玄武区法院,以耿佳没有能力履行妻子义务为由,要求与耿佳离婚并分割房屋、家用电器等财产。在起诉前,吴明来到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相关事宜。

    律师说法

    江苏南京益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亚炎告诉记者,由于耿佳经医疗手段完全可以做正常的女人,且双方感情基础存在,因此吴明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未必会得到法院的认同;即使离婚成功,但由于吴明结婚的性质为“入赘”,诉争房屋在结婚前就已经由耿佳父母过户到耿佳名下,因此尽管此房为两人的婚房,但该房仍是耿佳个人的婚前财产,吴明无权要求分割。

    金陵晚报·濮素晖 洪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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