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大连离婚律师 香港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离婚法律 >> 婚姻知识 >> 正文

签离婚协议 注意五点免后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9 23:04:09

  ·事件回放·

  读者李女士来信咨询说,她和丈夫是大学同学,3年前,俩人结束了8年的爱情长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可是真正在一起生活之后,俩人反倒没有了恋爱时的甜蜜,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大吵大闹。3年过去了,俩人都有了离婚的想法。

 

  李女士想问,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离婚之后又对协议后悔怎么办?

  律师答疑

  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的卢明生律师说,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而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电子邮件等。

  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

  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子女抚养涉及3方面内容:谁行使抚养权;谁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

  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卢明生律师说,离婚协议是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

  所以,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生效,双方就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律师提醒

  卢明生律师提醒说,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1.一方放弃财产分割2.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3.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4.未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5.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

  所以,为了防止离婚后出现纷争,卢明生律师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有“五要”:即财产分割要易操作;子女抚养费要明确;探望权约定要细化;概括性约定要规范;要坚决杜绝假离婚。

  此外,为了保障离婚协议能得到顺利履行,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定要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提前办理好,并按协议处理好钱款问题,如果有些财产不便执行,要申请财产保全。

  此外,子女抚养一定要明确并交接好。

  文/程瑶 插图/晓武 

原文链接:签离婚协议 注意五点免后悔
    声明:离婚律师网转载此文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文中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律师网
由从事二十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州知名律师李修蛟律师牵头于2003年创办。本网汇聚一批全国业内知名婚姻法专家、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建立一个专业婚姻法律师联盟,旨在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找离婚律师,上离婚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涉外离婚,香港离婚
    热门专题
    著名离婚律师网 证券索赔律师网 广州刑事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广州离婚律师接待地点:天河区太古汇1座31楼(非约勿访)
    深圳离婚律师接待地点: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27楼(非约勿访)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广州离婚律师网的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