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上海 深圳 北京 南京 大连 香港
您现在的位置: 离婚网 >> 香港离婚律师网 >> 香港婚姻知识 >> 文章正文
在香港结婚可以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作者:小编 文章来源:香港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8/30 1:08:01

询问者:女方原是内地人后与香港人结婚,在香港拿结婚证,结婚多年感情不合,这种情况女方可以单独在大陆办理离婚吗?

本网创办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解答:

香港办理结婚证,也是可以在大陆办理离婚手续的。

但不能在内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在内地法院办理起诉离婚。

我们发现,很多地方的法院、执业律师,由于没有办理过相关的案件,往往会给当事人解释说这种情况是不能在大陆办理离婚手续的,法院往往也不给立案。这当然是非常错误的。我们的团队从2003年起,在全国各地办理了相当多的这类案件,即双方在香港登记结婚,可以在大陆办理离婚手续,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将本文分享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涉港离婚律师团队推荐:由业内知名的刑事、家事律师李修蛟律师带领。李修蛟律师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前一级检察官,18年律师执业经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东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香港离婚律师
    婚姻-读图
    香港登记结婚如何在大陆办理离婚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长邮箱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c)2006-2008 www.lihu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中文版式 离婚网 保留相关权利 未经许可请勿任意复制使用
    请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达到浏览离婚网最佳视觉效果
    粤ICP备17150099号-2
    扫一扫加李律师微信
    加婚姻法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