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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结婚,如何在中国大陆办理离婚手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涉港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8/7 23:43:28

中国香港,全球最自由、最富有、最繁华和生活水平最高的城市,在全球范围内拥有着最高级别的评价,受到海内外人士的热捧,很多拥有中国大陆户口的人也会选择在中国香港结婚。在“一国两制”政策的实施下,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是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主体实行社会主义,但是香港与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在法律制度与运行方式的不同,决定着香港的文书不能直接在中国大陆使用。若是在中国香港取得结婚证的人,是否可以在中国大陆办理离婚或者其他法律诉讼等相关事宜呢?如果可以,需要怎么办理?公证的项目会有哪些呢?

郭民(化名)与吕红(化名)是在香港取得结婚证一对夫妻,夫妻双方户口都在中国大陆,如今需要在内地法院办理离婚事宜。在法院受理的前提下,需要对夫妻双方在香港取得的结婚证进行公证之后,才可以用于内地法院办理法律诉讼等相关事宜。

在中国香港取得的结婚证,需要先由中国司法部任命的公证律师对结婚证进行审核与公证,再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章转递章,将经过公证与加盖转递章的文件寄回中国内地即可。本站有合作的香港专业律师,办理相关公证手续快速便捷,收费合理。

本站每年受理香港登记结婚需要在内地办理快速离婚的案件达到几十宗以上,专业可靠,收费公道,且绝不瓜分当事人在香港的任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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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港离婚律师团队推荐:由业内知名的刑事、家事律师李修蛟律师带领。李修蛟律师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前一级检察官,18年律师执业经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东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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