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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再现“天价”离婚案,女方分得股份价值约23.83亿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离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10/12 22:49:04

10月12日晚间,神农集团(605296.SH)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何祖训与罗婉瑜的离婚诉讼已达成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何祖训所持公司约2.61亿股股份中的30%,即约7830.50万股及对应权益归罗婉瑜所有。

以神农集团10月12日收盘价30.43元/股计算,此次分割股份对应的市值约为23.83亿元。

根据公告,2026年9月,罗婉瑜因个人原因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何祖训的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近日收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调解书明确,何祖训持有的神农集团261016651股股票中,30%即78304995股及对应的全部权益归罗婉瑜单独所有,包括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股份变动产生的新增股份等。何祖训需在收到民事调解书之日起30日内,配合罗婉瑜完成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次离婚涉及近24亿元的股权分割,但神农集团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告显示,何祖训与罗婉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协议,罗婉瑜同意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行使相关权利时,与何祖训保持一致行动。未经何祖训同意,罗婉瑜不得向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同时,双方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也应保持投票一致。

该一致行动安排原则上在罗婉瑜持有公司股份、且何祖训依法被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期间持续有效。不过,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何祖训未履行法院调解书约定的义务,或出现其他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一致行动关系也可能提前终止。

对于此次离婚诉讼及股权分割,神农集团表示,相关事项仅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同时强调,双方将共同遵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神农集团成立于1999年,主要从事饲料加工、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等业务,是国内生猪养殖产业链企业之一。

经营方面,神农集团同日披露的2026年9月养殖业务数据显示,9月公司销售商品猪24.28万头,同比增长10.31%;实现商品猪销售收入3.44亿元,同比下降4.97%,呈现销量增长、收入下降的态势。

同期,公司商品猪销售均价为10.46元/公斤,环比下降1.51%。

今年前九个月,神农集团累计销售商品猪260.41万头,实现商品猪销售收入34.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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